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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思路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时间:2023-02-09  作者:第三检察部  新闻来源:凤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自2020年7月1《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后,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同时也为社区矫正撑起法律之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凤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思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凤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多元协作模式为基础,与相关部门共同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倡导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对接联动机制。

采取以巡代训,全面提升刑执业务素能。近年来,该院多次联合县司法局组织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通过以巡代训的方式,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内容、方式等进行全面深入学习,明确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刑执业务监督检察能力。

转变工作理念,多方联动彰显法律温情。该院通过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监督,同时注重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社区矫正对象的控告和申诉。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未成年人、妇女一些特殊社区矫正对象,帮助他们积极修复社会关系,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进而预防和减少犯罪,也体现法律监督温情。

加强法律宣传,携手推进社区普法宣传。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充分利用报纸、“两微一端”等载体,建立线上和线下的宣传平台,持续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依法对社区矫正实施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更加突出对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收监执行、脱管漏管等社区矫正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检察监督。同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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