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秦义永与中亭乡人大主席班霜一行深入凤山县中亭乡陇弄村长峒屯开展司法救助
10月27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秦义永与第三检察部干警驱车2小时来到凤山县中亭乡陇弄村长峒屯司法救助申请人曾某某家中,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救助申请人曾某某手中。接过救助金,曾某某十分激动的说道:“非常感谢检察院的帮助,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给了我们家新的希望,让我们一家对以后的生活有了新的盼头。”
检察长秦义永检察长秦义永为受害人送上司法救助金为受害人送上司法救助金
案情回顾:
2019年12月6日一大早,班某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搭载曾某某、梁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8人由凤山县中亭乡陇弄村长峒屯往金牙乡街上行使,8时许,当行使到金牙乡下牙村平峒屯穿洞路段时,车辆失控驶出路面翻下10多米深的山坡,造成2人当场死亡,曾某某与其丈夫共6人受伤。曾某某与其丈夫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近3万元,由于班某没有经济赔偿能力,车辆没有参与保险,班某某只支付了曾某某医疗费1000元。事故发生后曾某某与其丈夫受伤住院,并造成曾某某残疾,无法劳作,8口之家仅靠儿子一人外出务工赚钱养家糊口,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在诉讼监督工作中,凤山县检察院发现班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公安机关尚未立案,随即向凤山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该局接到通知书后主动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期间,承办的员额检察官发现嫌疑人班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家庭困难没有能力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遂立即向院领导汇报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并与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不顾路途遥远,利用周末休息日奔赴受害人家里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多方了解,第三检察部认为受害人曾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在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进一步加快调查进度、跟进审批进程、最大限度为曾某某争取救助资金2万元,让救助金真正既救急又救贫,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切实防止了因案返贫、因案致贫。
受害人曾某某填写司法救助金签领表
据悉,近年来,凤山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和保障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4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救助资金39.6万元,其中司法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未成年人8人。在救助资金发放后,该院还采取定期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跟踪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切实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暖和关怀送到急需救助的群众手中,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救助案例:
一、司法救助点亮未成年人希望之光
2016年7月,巴标村民卢某某(女)因与那某某(男)发生情感纠纷,被那某某持刀杀害,同时被杀害的还有卢某某的亲戚王某某(女)。由于那某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无经济赔偿能力,两个被害人家庭至今未收到任何经济赔偿。一起悲剧导致两条生命的逝去,并造成了三个家庭的破碎,8个年幼孩子的生活陡然间陷入困境。
在确认卢某某、王某某家庭贫困情况属实后,该院依法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分别为卢某某一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为王某某一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同时,向河池市院、自治区院报告,两个家庭分别获得1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确保了6名未成年人如期上学,并解决了基本生活。
检察长秦义永为受害人家属送上司法救助金
二、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2019年7月8日晚上20时许,犯罪嫌疑人韦某山(男)在凤山县凤城镇中山路“顺福饼屋”旁一楼桌球室内与受害人韦某某(男)发生口角。韦某山遂使用桌球杆将受害人韦某某击倒在地,致使韦某某当场昏迷。韦某某在被韦某山打伤后在凤山县人民医院、河池市中医医院进行治疗。经凤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韦某某头部所受的损伤为重伤二级。
申请人韦某某因其被打成重伤,住院治疗花费了29858.4元,韦某山先前只垫付10000多元医药费后就再没出钱。申请人自被打伤后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生活极其困难。
该院受理其救助申请后,经调查核实救助申请人韦某某因此次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该院遂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0000元,解决了韦某某的燃眉之急。
副检察长左明青为受害人送上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情。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凤山县检察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传递检察温情的一个缩影。
阅读延伸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一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四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是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是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七是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另外,救助申请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申请救助的理由。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如果申请人系受犯罪侵害死亡的刑事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以及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需要提供与被害人的社会关系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需要提供救助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应当由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生活困难证明应当写明有关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确认申请人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五)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证明材料,或申请人出具的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哪些人可以向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当事人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人申请;如果是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当事人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话,应当由申请人向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提出。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救助申请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如果申请人确有困难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口头申请的,检察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申请人签字捺印。
除此之外呢,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还有以下几种来源:
一是检察院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
二是有关单位交办、转办或者移送等。
温馨提示:
广大群众如有司法救助线索
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将相关资料邮寄到: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