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岑宛玙、河池市妇联主席谢小菊等一行深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巾帼文明岗创建情况。县委常委、县宣传部部长、副县长罗福永,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秦义永陪同调研。

岑宛玙一行实地查看了该院公诉部门的办公环境、干警的工作情况,检查了“全区巾帼文明岗”创岗以来的工作资料,与公诉科干警进行了交谈。秦义永检察长向调研组一行就案件办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扶贫帮扶等工作进行了讲解。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岑宛玙对该院的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公诉科每一位女干警在工作中体现出的个人价值和集体荣誉感,充分发挥了“全区巾帼文明岗”的模范先锋带头作用。岑副主席强调,公诉科作为“全区巾帼文明岗”,一是要珍惜荣誉,保持先进性,将业务工作与创岗工作相结合,每年应定期在创岗工作中提要求提目标,更加明确地开展工作。二是在司法体制改革的环境下,要使创岗内容多样化、载体丰富化,将创建文明城市与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融入到创岗工作中去,并从司法角度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三是要大胆探索,创新思维和方式开展好妇女维权、妇女发展、反家暴等工作,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同胞的利益。四是要继续做好女干警的培养工作,强化学习、锻炼身心,打造素质过硬的巾帼队伍。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服务于凤山县和谐环境打造、服务于整体经济发展。


据悉,近年来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凤山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依法通过刑事和解、建议不捕直诉、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诉、相对不诉等办案方式,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轻缓政策,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以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并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和受到嘉奖,9人次获得各级各部门表彰,2个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刑事检察部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业务优秀集体,公诉科被自治区妇联评为“全区巾帼文明示范岗”。

秦义永检察长表示,凤山县检察院将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上来抓,健全办理妇女儿童案件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加注重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努力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共同做好凤山县妇女儿童各项权益的服务和保障工作,为推进社会和谐,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