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在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六进”活动的意见》精神,不断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10月8日,凤山县检察院左明青副检察长带领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们深入三门海镇仁安村开展以案释法“进乡村”活动,为群众送去一股深秋的法制清风。

以案释法
仁安村是凤山检察院的扶贫帮扶联系村,由于村中的青壮年均外出务工,家中大多数都是老人和小孩留守,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非常薄弱。因此,这次以案释法活动以近两年来发生在凤山县域范围内发生的一系列诈骗案展开,讲述了嫌疑人通过推销商品送礼品的方式或“碰瓷”的方式,博得受害人的同情,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在活动过程中,左明青副检察长还带领检察官们走村串户,深入了解当地主要的、集中的社会矛盾纠纷,并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讲解法律知识。群众对这次以案释法活动纷纷表示支持,希望检察院能多多举行该类活动,让群众多增长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



发传单

今年来,凤山县检察院坚持把以案释法作为切入点,用真实案例诠释存在的社会问题,通过详细阐明案件事实、处理过程及法律依据,引导群众正确的社会价值观,通过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构建友好的检民关系搭建桥梁,为凤山的发展建设提供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