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山县公、检、法刑事诉讼工作联席会)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杜绝冤假错案发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公、检、法召开刑事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凤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林、县检察院检察长秦义永以及公、检、法三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凤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林)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义永)

(凤山县公安局主管领导)
会议上,与会人员就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就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程序、庭前会议程序、刑事案件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审判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确保案件质量。

(凤山县公、检、法刑事诉讼工作联席会)
会上,还就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一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自侦案件进行了讨论,大家严格对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两起案件的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刑事审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凤山县公、检、法刑事诉讼工作联席会)
会上,对刑事执法达成了几点共识:一是积极构建刑事案件长效联席会议机制。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公检法之间的沟通协作,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阶段对非法证据排除的重点、难点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衔接工作达成共识,确保证据收集合法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庭前会议制度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围绕庭前会议的召开情形、召开程序等事项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程序、出庭作证内容共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凤山县公、检、法刑事诉讼工作联席会)
据悉,这也是该院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主动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发展导向,自觉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转型升级的又一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