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荣誉室
检察长信箱
在线调查
  通知 >>
·最高检党组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
·中央政治局会议建议:党的二十大10月16日在北京召开
·关于开展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的公告
·凤山县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的公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官方微博
微信二维码
案件信息公开网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代表委员之声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明纪 筑牢廉洁底线——凤山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时间:2026-08-25  作者:凤山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2026年8月25日,由凤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韦某康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国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及被告人所在企业等40余名干部职工走进庭审现场,以真实案例强化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出示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完整证据链条,精准指控其犯罪行为。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以庭审为课堂,结合案件事实深刻剖析被告人理想信念滑坡、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最终突破纪律红线、触犯法律底线的过程,警醒旁听人员从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抵制各种诱惑,遵规守纪,为旁听人员敲响了廉政警钟。

下一步,凤山县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深化源头治理,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行业生态,为凤山县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终审:宋万康

复审:左明青

初审:苏丽君

文字:韦玙琛

编辑:罗金秀



 
 

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凤山县朝阳大道  邮编:547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156728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