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2021年12月8日,由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某梅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韦国义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
凤山县检察院检察长韦国义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罗某梅于2021年2月19日开始参加网络赌博,同年3月,罗某梅以和同事在做生意需要本钱为由,先后共向其父亲罗某借款120万余元以及向同事韦某、亲友刘某借款9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并全部输光。为了继续参与网络赌博和偿还债务,2021年4月至6月,罗某梅通过虚列资金用途,非法挪用凤山县应急管理局公款19笔共计221万余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梅挪用公款221万余元,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鉴于被告人罗某梅主动投案,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已退回部分赃款,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罗某梅辩护人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罗某梅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检察寄语:
一是任何人都不能染上赌博这个恶习,赌博没有赢家,赌到最后都没有好下场。
二是所有单位都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更不能以信任代替管理。要加强监督,经常性地开展检查、督促,做到早发现、早警醒、早处理。
三是无限的贪婪让罗某梅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也让父母背上沉重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