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凤山检察院以案释法为村干部上教育课
正义网广西6月8日电(通讯员 陈祥近)去年底,广西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该县凤城镇政府包村干部班某贪污公款案。此案经该县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班某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为了真正落实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的检察工作新机制,同时警示教育发案单位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近日,广西凤山县检察院在该县凤城镇政府开展了一场法制警示教育课,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欢迎。
在现场会上,该院反贪局局长邓毅结合办案所作的调查,分析了被告人班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和手段,以及给国家、社会、家庭、个人造成的危害,用事实依据对与会者进行了警示教育,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教育课结束后,听课人员纷纷表示,今后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清正廉洁的人民好公仆。
广西凤山县人民检察院:陈祥近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