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检察院严控“三公”经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凤山县检察院坚持班子成员示范引领,带头学习理论,带头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建议,带头撰写检查材料、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改“四风”、“六病”,并结合该院自身实际,从严把会议、接待、公务用车和办公耗材“四关”入手,量身制定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
截至4月底,该院“三公”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会议缩短43%、文件减少36%,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变成树牢理想信念、转变执法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整体推进工作的过程。
凤山县检察院:毛再吉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