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妇女藏匿快 天网工程锁踪迹
本报讯(通讯员毛再吉)广西平果籍男子黄某、黄某某窜到凤山县城专门对妇女身上佩带的金项链、金手链下手,后坐上摩托车飞快逃离现场藏匿起来,却被天网工程拍得正着。近日,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对被告人黄某、黄某某分别判决: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一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2年11月4日下午,黄某伙同黄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窜到凤山县城云峰路,抢走市民韦女士一条价值5000余元的金项链,尔后逃离到该县袍里乡三门海景区躲藏。两人没发现有警察追踪,认为偏远的凤山是个作案的好地方。于是,当天晚上8时许,黄某和黄某某再次返回凤山县城,在城区东棚路抢走一少妇一条价值7000余元的金项链,然后迅速逃离凤山。
案发十天后,黄某两人见警察没有找到自己,认为自己作案手段高明,警察发现不了。于是再次密谋到凤山作案。2012年11月13日晚8时许,黄某2人又窜到凤山县城区凤阳路,飞车抢走一名妇女一条价值6000余元的金项链。
接二连三的飞车抢夺案,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和调取大量的天网工程视频,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和最新动向。
2012年 11月13日晚10时许,在巴马县警方的协助下,凤山县民警在巴马县城郊区将黄某抓获。2012年12月8日,黄某某在平果县被凤山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夺罪。根据被告人黄某、黄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广西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毛再吉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