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男子以倒卖芯片设局骗财获刑
正义网广西4月23日电(通讯员毛再吉)广西宜州市的覃某、韦某两名男子租车窜到凤山县城,谎称参加倒卖电子元件(AT芯片)能赚大钱,实施诈骗。近日,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以覃某、韦某涉嫌犯诈骗罪,判处覃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韦某罚金3000元。
2012年8月9日,覃某伙同韦某、石某(另案处理),由石某驾驶覃某租赁的一辆小型汽车窜到广西凤山县城。次日上午10时许,由覃某冒充买主,韦某冒充引荐卖主的人,石某冒充卖主,以跟卖主购买电子元件(AT芯片)交给买主能赚取高额差价的诈骗手段,诱骗受害人罗某出资入股分利。当天中午12时,骗取罗某4000元,得手后3人平均分赃。案发后,3人在广西巴马县城被凤山警方人赃俱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韦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积极缴纳罚金,法院遂依法从轻处罚。
广西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毛再吉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