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检察院荣获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
广西检察网3月11日讯(通讯员毛再吉)近日,凤山县检察院被中共凤山县委员会、凤山县人民政府授予凤山县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凤山县检察院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采取多项措施使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截止目前,该院已连续20年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先后获得全区、全市文明单位和市、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毛再吉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