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效能,10月16日,凤山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暨社会捐助仪式。县委副书记黎举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韦国义及相关单位、企业代表参加仪式。
仪式上,韦国义检察长首先介绍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对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庭情况做了简要说明,同时对本院联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开展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最后对捐赠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县委副书记黎举孟强调,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和民事侵权,导致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的辅助性经济措施,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和司法为民的理念,对推进“平安、法治、和谐”凤山起到示范作用 。县检察院利用“检察+N”的形式,对困境儿童开展联合救助,切实让困难群众在危难之中感受到司法温情。
“非常感谢检察院和各企业的捐助,你们的关爱不但缓解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还解决了我们住房、上学的问题。”受助儿童的监护人感激地说道。
本次仪式向受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000元,社会爱心捐助金19050元。下一步凤山县检察院将持续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进行回访,跟进捐救助款项的使用,以及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终审:韦国义
复审:李笃龙
初审:龙群宇
文字:班嘉莉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