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原河池市城市投资公司董事长黄家烈受贿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优秀公诉庭”
黄家烈受贿案
办案单位:凤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指控: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黄家烈在担任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1.7万元,日前,黄家烈以受贿罪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河池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职务犯罪案件之一。开庭前,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职责,积极与监察机关沟通,有针对性地组织发案单位和河池市国资委、巴马国际旅游区投资发展集团、河池市国林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班子成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80余名党员干部观摩庭审,让旁听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守廉洁底线。
喜报二
12月10日,全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现场观摩活动在梧州举办。会议总结了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研究部署。并对2020年度全区优秀检察新闻宣传作品、优秀通讯员和优秀检察新媒体、优秀检察新媒体作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一纸检察建议让民营企业重获生机》和《广西凤山:粤桂千里“云救助”司法暖心“检察蓝”》两篇文章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
全区优秀检察新闻作品通讯类
《一纸检察建议让民营企业重获生机》二等奖
《广西凤山:粤桂千里“云救助“司法暖心“检察蓝”》三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