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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并举,打造和谐魅力新凤山
时间:2015-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惩防并举,打造和谐魅力新凤山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纪实

近年来,凤山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依法打击各类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惩防体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  

服务大局,护佑民生,依法提升惩治职务犯罪效果

2012年以来,共受理和初查职务犯罪线索42件,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3件3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件2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8人;提起公诉23件3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23件32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突出打击重点,着力查办大案要案。三年以来,共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3件3人,占办案总数的12.5%,查处科级干部5人,涉案金额60万元以上的1人;查办行政执法人员1人。通过查办原平乐乡副乡长黄某某贪污、挪用公款60万元;乔音乡林峒卫生院兼职会计贺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多万元用于个人建房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服从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专项工作。一是集中开展惩治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涉农惠民资金落实到位。近三年来,共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如查办凤城镇包村干部班某贪污、挪用农村低保款;长洲乡板伦村党支书牙某贪污低保款、金牙乡坡茶村委副主任林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上级下发给本村的沼气池“一池三改”建设补助款等案件,法院对5名国家工作人员作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村群众和低保对象的利益。二是集中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近三年来,共查办交通、建设等工程领域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

关注保障民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先后针对农村低保、“村村通”公路工程、公路征地补偿、退耕还林补贴以及新农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等领域,组织干警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调查,发现了一批线索并及时查办。近三年来,共立案查处此类案件10件1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万元。如江洲乡江洲村党支书黄某伙同村主任、副主任等4人利用职务之便,在申请退耕还林补助的过程中拿集体林场冒充个人耕地向政府提出退耕还林申请,从中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一案,群众反映强烈,多次实名举报。该院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侦破此案,涉案赃款4.4万元全部追缴,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如某工商所副所长韦某伙同他人冒领国家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70080元,经该院查办和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相应有罪判决。

保障民生民利,严查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始终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着力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三年来,依法查处退耕还林等工作中渎职犯罪案件3件5人。其中通过立案查处江洲乡林业站黄某和县林业局技术员刘某等3人在开展退耕还林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江洲乡江洲村的黄某某等4人和乔音乡同乐村的罗某等3人用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土地申请并获得退耕还林补助款等渎职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

  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科学构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

2012年以来,该院预防部门共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33次,形成调查报告33篇;共开展犯罪分析27次,形成分析报告27篇;结合预防调查和办案情况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33件,采纳率和回复率达到100%;向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提交《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3篇;通过巡回宣讲等形式共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28场(次),受教育人员达1万人以上。

加强涉农惠农职务犯罪预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近三年来,该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着力抓好本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林业水利等职务犯罪易发行业预防工作,特别是针对近年来该县农村“两委”人员贪污贿赂案件频发、涉案人员增多的趋势,进一步加强支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等涉农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通过警示教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方式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粮食直补、农机补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新农村建设等“三农”专项资金运行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基层“两委”人员职务犯罪得到了一定的遏制,确保党和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紧抓“质量和效果”这根主线不放,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一是结合预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人大、党委通报。在开展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后及时向县人大、党委等相关部门通报。据统计,仅2012年,该院将完成的预防调查报告及犯罪分析报告向县人大、党委等相关部门通报后,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措施等被县四家班子以文件形式转发共38份。2013年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通报后,引起了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均作了重要批示,县委并及时下文成立了凤山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将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和运行费用作为检察经费保障内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落实,从2014年起,该院的财政预算已经多增加了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和运行费用这一项。二是积极撰写预防工作动态信息和调研文章。为进一步突出宣传预防工作,营造人人关注预防的氛围,该院预防部门积极撰写预防工作动态、信息和调研文章。据统计2012年以来,预防工作信息、调研文章被《正义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法学教育》、《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采用216篇,被《广西检察网》、《平安广西网》、《公诉人》等区级媒体采用158篇。

打造“精品预防”,预防工作多次获奖。近三年来,该院预防部门,在开展预防工作中力求突出预防实效,注重打造“精品预防”。2012年至2014年,在全区检察机关第二、第三和第四届预防职务犯罪精品和优质检察建议、案例分析评比活动中连续三年榜上有名,其中:2012年向卫生局发出《关于规范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区优秀检察建议”;2013年的《谁动了我的低保?》---关于对凤城镇包村干部班某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的分析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例分析”;2014年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关于村(社区) “两委”人员职务犯罪预防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区精品检察建议”。

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活动开展有声有色。一是制作警示教育宣传展板到各重点单位进行巡回展览。该院定期制作警示教育宣传展板,拿到相关重点单位进行流动式巡回展览,一般每个单位展览10天,接着转至下一个单位。二是巧用网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该院预防部门充分利用本土网站《凤山人在线》在本县的影响力,定期在网站上发布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职务犯罪警示格言以及动漫等供网友点击阅览,点击率一天最高达489人次。2014年6月,新的一轮“凤山县乡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启动以后,该院预防部门奔赴全县9个乡镇及县直相关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17场次,有1000多乡村干部在家门口接受了警示教育,引起了社会各届的强烈反响,凤山电视台、河池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都作了跟踪报道。三是通过户外大型电子屏幕宣传预防职务犯罪。通过在县城人口密集处利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幕适时滚动播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标语,如“智者,以别人惨痛教训警示自己;愚者,用自己沉重代价唤醒别人”等标语在全县干群中营造“人人关注预防,人人参与预防”的良好氛围。四是预防职务犯罪高杆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全市率先投入使用。在开展预防“五进”活动中,该院预防部门不断探索创新预防公益广告载体,除了利用门户网站、论坛、警示标语等宣传预防文化外,还联手广西晟鼎投资集团合作在县城的主干道朝阳大道与阳光大道十字路口以及阳光大道与西环路交叉口设置两块T型高杆广告牌,使高杆广告牌在全市率先投入使用。预防职务犯罪高杆公益广告牌投入使用后,扩大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效果,对增强干部廉洁从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警示作用。

拓宽行贿档案查询应用范围,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服务。自2013年通过查询行贿档案信息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提供参考后,2014年7月,该院预防局在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中,共受理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犯罪档案查询申请300多件,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1000多份。并将长洲乡板伦村牙某等6名“带病参选”的候选人向组织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告知及时调整候选人,充分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把好“廉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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