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同舟共济、和谐发展。2022年4月22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平乐瑶族乡洪力村开展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主题活动及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平乐瑶族乡政府党支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村屯群众对民族政策法律方面知识的知晓率、认可度。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咨询台、悬挂横幅、有奖知识竞答、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应知应会知识宣传单、《疫情防控宣传册》、司法救助宣传单、免洗手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及毛巾、牙膏牙刷、抽纸、洗衣液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答奖品,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宣传民族团结的概念、意义,引导教育各族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同时,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咨询耐心详细地进行解答。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县统战部关于开展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契机,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着眼于多形式、多渠道、多元素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高广大群众民族团结意识和法治意识,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韦国义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及凤山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开展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月活动,不断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大格局,铸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壮美新凤山。











